
探针财经从信用河北官网获悉,2025年5月29日汇利资本,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(文号:沧建罚决字﹝2024﹞第005-1号),处罚对象为沧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。
处罚信息显示,沧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通泰园东区1#-17#住宅楼及地下车库桩基工程和通泰园西区1#-11#住宅楼桩基工程时,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,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,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,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,擅自开工建设以及肢解发包工程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(2019年4月23日修正)第十五条、第二十四条,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(2019年4月23日修订)第七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;《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》(2001年1月17日施行)第五条;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》(2021年3月30日修订)第二条、第三条之规定。
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第六十五条,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五条、第五十六条第四项、第五项、第六项,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,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试行)》第二条第二项(基准编号G010105501)、第六条第一项(基准编号G010105604)、第七条第一项(基准编号G010105605)、第八条第一项(基准编号G010105606)、第三百零三条第一项(基准编号G060501201)之规定,对沧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95.8028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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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天眼查APP显示,沧州市安居通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,成立于2023年,位于河北省沧州市,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。企业注册资本9999万人民币。股东信息显示,沧州市安居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,持股比例51%,认缴出资金额5099.49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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